与销售人员核对视频广告投放线索,核心不是问“这个月效果好不好”,而是把广告后台的线索记录与销售端的跟进记录逐条对齐。你需要确认三件事:线索是否到达、是否被有效跟进、最终是否产生转化。下面这份清单可以直接照着执行。
在打开任何报表之前,先和销售人员约定两件事:核对的时间区间,以及“一条线索”的判定标准。时间区间建议按自然周或自然月,避免用“最近”这种模糊说法。判定标准要明确:是用户提交表单算一条,还是电话接通算一条,还是加上微信算一条。
这是最实在的一步。从视频广告投放后台导出线索明细,通常包含提交时间、手机号、来源广告计划等字段。再从销售使用的表格或客户管理工具导出同期记录。用手机号或线索编号做匹配,而不是只比总数。
假设广告后台显示某周有50条线索,销售表格只有42条,差的8条要逐条查:是没导出、没分配,还是被标记为无效。这里要区分“可能原因”和“已经定位的原因”——手机号格式不一致可能导致匹配失败,这是可能原因;打开两条记录发现号码差一位,这才是已经定位的原因。
线索到了销售手里,不等于被跟进。你需要看每条线索的首次联系时间、联系次数和当前状态。视频广告投放带来的线索往往有时效性,首次联系拖得太久,转化概率会明显下降。
可以让销售人员按统一状态标注:未联系、已联系未接通、已接通有意向、已接通无意向、已成交、已流失。然后统计各状态数量。如果“未联系”占比偏高,问题在跟进环节,不在投放环节。
核对线索的最终目的,是判断哪些视频广告投放计划带来了真实成交,而不只是表单数量。让销售在成交记录里补上线索来源,再与广告后台的计划名称对应。注意,付费广告带来的成交与自然搜索、老客户转介绍是不同来源,不要混在一起算。
如果销售端无法提供来源字段,可以先做小范围验证:选一个广告计划,约定该计划线索单独标记,运行一到两周后对比成交率。这是假设示例,具体周期按你的业务成交节奏调整。
核对一次不够,要把动作固定下来。建议每周固定时间,由投放方提供线索明细,销售方提供跟进与成交明细,双方按手机号匹配后记录差异数量。差异处理要有责任人,而不是停留在“知道了”。
下一步很具体:今天就找销售负责人确认时间区间和线索定义,并约定本周内完成一次逐条比对。比对结果只保留事实——差几条、差在哪、谁负责补录,不急着下结论说投放好或不好。